关于成立艺术设计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经系部讨论决定成立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组 成
组 长:兰昱
副组长:曹宝飞 王伯新
成 员:杨晓红 张雷鋆 吴军 冯萍 陈红艳
秘 书:王银明
2、工作职责
(1)对所有实验室(包括各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办公室等)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负责制定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室及分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责任状;
(4)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审查各实验室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二、学院各实验实训中心(室)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1、各实验中心(室)安全责任人
服装实训基地:陈红艳
建筑工程实训中心:吴军
图形图像中心:杨晓红
室内设计实训中心:张雷鋆
公共多媒体教室:冯萍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实验中心(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本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的相关考试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具有本实验室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解决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6)组织落实各实验分室、责任人与学院签署责任状;
(7)督促各专业做好师生工作室的安全管理;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