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实验室操作规范
1、 现场清洁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结束前必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2、现场整理
3、 工作素养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4、安全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上报老师,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老师。
工作期间,不得在操作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女生长发必须盘入工作帽内。
学生进入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设备操作流程。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时发现设备不良,要及时向老师反映。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场地。
离开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5、常用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带锯机:锯条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待声音正常后使用。不准戴手套。调整机械时必须停机。
电刨:送料和接料时均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 c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平台。
圆盘锯:锯片不得有迸口,螺丝应上紧,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锯片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台钻:未停稳前禁止更换钻头,钻台下发禁止堆放杂物。
车床:使用时不得带手套。车刀必须在刀架上放稳。木坯必须经过粗加工。进刀由浅入深,不得强行进刀。